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历史考生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近期历史考生补考报名情况,我站将于2022年10月8日起开展历史考生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本次鉴定对象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补考报名成功的历史补考考生。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鉴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本通知中《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为准,安排表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时刻关注本通知。
(二)鉴定地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门(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车辆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鉴定标准及方式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理论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补考和技能操作补考。理论知识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理论考核方式,初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技能考核方式,中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营区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
(三)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区域以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旅居史;
5.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如有上述1至4项情况之一的考生,请于考前一天向我鉴定站申请延期考试,并填写《延期考试申请》(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延期申请且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五、鉴定费发票
(一)本次鉴定费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考生手机或邮箱。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见附件4)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鉴定站根据《发票开具确认表》中的信息开具发票。逾期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重开。计划开票时间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如有重复缴费的,请考生填写《退费申请》(见附件5)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联系电话:0575-88226059。六、注意事项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考试。2、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考。3、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本通知。咨询电话:0575-88226025
附件1: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
附件2:健康应试承诺书
附件3:延期考试申请
附件4:发票开具确认表
附件5:退费申请
 
本文链接地址:http://shh.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95407.Html
资讯公告
2022-09-28
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布了关于历史考生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近期历史考生补考报名情况,我站将于2022年10月8日起开展历史考生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本次鉴定对象为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补考报名成功的历史补考考生。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鉴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本通知中《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为准,安排表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时刻关注本通知。
(二)鉴定地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门(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车辆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鉴定标准及方式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理论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补考和技能操作补考。理论知识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理论考核方式,初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鉴定站机房线上技能考核方式,中级技能操作补考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营区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
(三)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区域以及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旅居史;
5.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如有上述1至4项情况之一的考生,请于考前一天向我鉴定站申请延期考试,并填写《延期考试申请》(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xfjdz@163.com。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延期申请且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五、鉴定费发票
(一)本次鉴定费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考生手机或邮箱。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见附件4)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鉴定站根据《发票开具确认表》中的信息开具发票。逾期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重开。计划开票时间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如有重复缴费的,请考生填写《退费申请》(见附件5)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联系电话:0575-88226059。六、注意事项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考试。2、当日参加鉴定的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考。3、具体考试时间请留意本通知。咨询电话:0575-88226025
附件1:历史考生补考安排表
附件2:健康应试承诺书
附件3:延期考试申请
附件4:发票开具确认表
附件5:退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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